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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3 深市 凯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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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富力万达嘉华酒店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10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时华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9人,代表股份136,777,33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7.390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34,373,17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6.9092%。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股份2,404,16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481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6,192,614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2401%。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6,45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5%;反对2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870,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986%;反对 2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20%;弃权 4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93%。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8,708,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34%;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5,824,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494%;反对 2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30%;弃权 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77%。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

  3.01《补选王锋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34,471,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886,662 股。

  3.02《补选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34,45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5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874,244 股。

  3.03《补选蔡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 134,447,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3,863,194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指派邓薇律师、苗宝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