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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5-030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吉印大道 18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45 人,代表股份 379,263,1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743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9 人,代表股份367,169,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48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36 人,代表股份 12,093,2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4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743 人,代表股份13,371,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3%。

  (二)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640,9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9%;反对 531,6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弃权 90,6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636,2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7%;反对 532,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5%;弃权 94,0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614,2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9%;反对 554,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3%;弃权 94,0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632,3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7%;反对 533,4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6%;弃权 97,4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102,9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1%;反对 1,050,1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9%;弃权 110,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211,52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235%;反对 1,050,1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31%;弃权 110,1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4%。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
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038,0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0%;反对 1,130,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弃权 94,9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146,62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381%;反对 1,130,2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22%;弃权 94,9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5,935,68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26%;反对 3,273,285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1%;弃权 54,2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8、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061,1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07%;反对 1,110,3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39%;弃权 95,0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166,42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862%;反对 1,110,3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33%;弃权 95,0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5%。

  关联股东吴波先生已回避表决。

    9、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053,965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2%;反对 1,113,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7%;弃权 95,3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162,52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570%;反对 1,113,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03%;弃权 95,3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丁蔚、苗郁芊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