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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美亚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选举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选举沈海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召集人:潘立生(独立董事)

  委员:潘立生(独立董事)、杨辉(独立董事)、郝先进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召集人:杨辉(独立董事)

  委员:杨辉(独立董事)、潘立生(独立董事)、沈海斌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沈海斌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经总经理沈海斌女士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军先生、齐志伟先生、吴明先生、奚正山先生、郭廷超先生、向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程晓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程晓宏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联系传真:0551-65305898

    电子邮箱:mygd@chinameyer.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668 号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请见 2023 年 4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郝先进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聘任慈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慈瑾女士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联系传真:0551-65305898

    电子邮箱:mygd@chinameyer.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668 号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田明先生:195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
师。曾任合肥轻工业机械厂设备科科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合肥安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537,462,90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海斌女士: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
济师。曾任合肥安科光电机械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25,777,7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郝先进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
得会计师、律师、税务师、高级经济师资格。曾任合肥安科光电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
30,692,034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辉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安徽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
士。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人社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安徽省法学会法学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合肥市法学会副会长。曾任金禾实业、惠而浦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九华旅游、紫金钢管、金田高新、新汇成微电子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立生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任合肥城建、科大讯飞、铜陵有色、立方制药独立董事,现任四创电子、炬芯科技、实华股份、金田高新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军先生: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对抗系新技术应用中心副主任,合肥威师智能电子电器厂研究所所长、生产副厂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总监、医疗产品线经理、监事,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290,964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齐志伟先生: 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部长助理、销售部副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市场部部长、营销总监。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43,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明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设计部部长、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所副所长、智能事业部部长、研究所所长。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43,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奚正山先生: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X光工业检测销售部部长、医疗口腔销售部部长、医疗口腔产品线销售总监。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43,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廷超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宁波英特热动力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合肥威尔燃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兼物流部经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部长、生产计划部部长、生产总监、监事。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43,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浩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中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江苏牧羊集团财务经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43,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向晟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销售部副部长、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合肥美亚光电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340,4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程晓宏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负责人、管理总监,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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