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91,558,991.71 元,按 2025 年
度母公司税后利润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9,155,899.17 元、派发 2024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339,126,979.95 元 及 2025 年 半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150,723,102.20 元,因此母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92,241,909.24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 759,885,063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6,386,736 股)后,即 753,498,327 股为基数。
3、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 元人民
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 339,074,247.15 元。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89,797,349.35 元(含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150,723,102.20 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339,074,247.15 元 ), 占 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17%。
(二)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9,797,349.35 489,850,082.15 422,811,185.4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57,184,117.73 897,766,556.60 715,985,193.0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91,144,072.3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92,241,909.2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402,458,616.9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56,978,622.4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402,458,616.94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 489,797,349.35 元含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150,723,102.20 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 339,074,247.15 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4、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402,458,616.9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
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1.44 亿元、人民币 20.46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6.32%、10.41%,均低于 5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