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万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11 月 04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202,000 股
●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610 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要求,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09,133,215 股增加至 930,335,215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万润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万润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二)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万润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及《万润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8),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邱洪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2021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26 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
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1-034)。
(四)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
委”)批复后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尚未收到国
资委的批复文件,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延期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及《万润股份: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公
告编号:2021-036),决定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 2021 年 9 月 13 日
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
(五)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国资委下发了《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491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万润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授予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年9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七)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0)。
(八)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万润股份: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就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1 年 9 月 24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万润股份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9 月 23 日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78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202,000 股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610 人
(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权益占 获授权益占授予前公
票数量(股) 授予总量比例 司股本总额比例
黄以武 董事长、党委书记 120,000 0.5660% 0.0132%
付少邦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 0.4717% 0.0110%
王继华 副总经理 100,000 0.4717% 0.0110%
胡葆华 副总经理 100,000 0.4717% 0.0110%
高斌 财务负责人 100,000 0.4717% 0.0110%
刘江月 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100,000 0.4717% 0.0110%
于书敏 董事会秘书 60,000 0.2830% 0.0066%
总经理助理(2 人) 200,000 0.9433% 0.0220%
中层管理人员(50 人) 3,000,000 14.1496% 0.3300%
核心科技人员(122 人) 4,860,000 22.9224% 0.5346%
核心业务人员(22 人) 770,000 3.6317% 0.0847%
科技骨干(325 人) 9,642,000 45.4768% 1.0606%
业务骨干(82 人) 2,050,000 9.6689% 0.2255%
合计(610 人) 21,202,000 100.0000% 2.3321%
注: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依
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包括授予登记完成后的 24 个月限售期和 36 个月解除限售期,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限售期
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
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为 36 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授予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3%
当日止
授予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