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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日期:2022-02-16

爱康科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他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潘美霞)存在股票买卖行为。经公司核查,潘美霞女士在自查期间交易行为均系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49 名激励对象(除潘美霞外)存在股票买卖行为。经公司核查,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本次核查对象中的 50 人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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