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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94 深市 比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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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且为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安永华明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制度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7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6 年度的酬金。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
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羚晖先生,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至2023 年为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2026 年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拥有逾 10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10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汽车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及医药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蝶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10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10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枫先生,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 年至 202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6 年重新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羚晖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于 2024 年 3 月因其他项目受到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其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7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6 年度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6 年度的酬金。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6 年度的酬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