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1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且为有资格向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则的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安永华明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熟悉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制度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独立程度高,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2024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5 年度的酬金。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
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光先生,于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逾 20 年审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逾 20 年的丰富执业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批发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蝶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勇先生,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机械制造业、能源、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05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5 年度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5 年度的酬金。
(二)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上述审计机构 2025 年度的酬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审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