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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30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8-10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吴经胜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以下简称“本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经胜先生持有公司4,457,580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14,395股,限售股为3,343,185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吴经胜先生声明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仍将长期坚定的持有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A股,占其所持公司A股总股数的比例不超过22.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减持期间:

    (1)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视减持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吴经胜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吴经胜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经胜先生均履行了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吴经胜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吴经胜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