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5-009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H 股承配
人配售公司 129,800,000 股新 H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吕
向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合计持股比例由 13.56%被动稀释至 12.98%,触及 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及 2025 年 3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
售新 H 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完成配售 H 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内容有关公司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 H 股,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成功
按配售价 335.2 港元配发及发行合计 129,800,000 股新 H 股。
由于发行配售新 H 股,公司已发行 H 股总数由 1,098,000,000 股 H 股增加至
1,227,800,000 股 H 股,A 股总数维持不变为 1,811,265,855 股 A 股,已发行股份总
数由 2,909,265,855 股增加至 3,039,065,855 股。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吕向阳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 13.56%被动稀释至12.98%,触及 1%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基本信息
股东一 吕向阳
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
股东二 融捷投资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4501房
权益变动时间 2025年3月11日
比亚迪(A股) 002594(A股)
股票简称 比亚迪股份(H股) 股票代码 01211(H股港币柜台)
81211(H股人民币柜台)
变动类型 增加□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减少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 是□ 否
实际控制人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类型 增持/减持数量(股) 增持/减持比例(%)
吕向阳 A股 0 被动稀释0.35
融捷投资 A股 0 被动稀释0.23
合计 0 被动稀释0.5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因配售H股导致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小计持有 239,228,620 8.22 239,228,620 7.87
吕向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807,155 2.06 59,807,155 1.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9,421,465 6.17 179,421,465 5.90
融捷 小计持有 155,149,602 5.33 155,149,602 5.11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149,602 5.33 155,149,602 5.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 394,378,222 13.56 394,378,222 12.9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4,956,757 7.39 214,956,757 7.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9,421,465 6.17 179,421,465 5.90
注1: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以2,909,265,855股为计算依据。
注2:本次变动后总股本以3,039,065,855股为计算依据。
上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是□否
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是□否
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不适用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7、备查文件
①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②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③律师的书面意见□
④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