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安科技”)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与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市汉宇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同川共创技术(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晓龙、江苏高投毅达中小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索道智园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毅达汇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市高质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心创元禾(珠海横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融和新能绿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和新能”)共同签订了《关于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和《关于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公司以增资形式向同川科技投资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同川科技 2.72%的股权。
2、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53720E
3、注册资本:7,736.1956 万元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沈晓龙
6、成立日期:2012 年 05 月 03 日
7、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立新路 4 号中晟立新产业园
办公楼 1 层
8、经营范围:机床数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控制设备、五金制品、电子产
品、传动系统、机器人系统、精密减速器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沈晓龙 2,644.5829 34.1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77.5500 17.81%
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 1,192.4392 15.41%
同川共创技术(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7.6500 9.79%
江门市汉宇电器有限公司 206.6350 2.67%
广东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344.39 4.45%
江苏高投毅达中小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8.9474 5.42%
青岛索道智园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2.2001 3.91%
广东毅达汇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8.6634 3.21%
江门市高质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6205 1.71%
心创元禾(珠海横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5171 1.43%
合计 7,736.1956 100.00%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21,634,948.32 169,717,268.13
总负债 62,177,167.40 70,284,108.14
净资产 59,457,780.92 99,433,159.99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624,684.08 36,132,482.31
净利润 -10,015,248.42 -24,620.93
(二)截至披露日,同川科技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经查询,截止本公告日,同川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出资方式
公司本次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同川科技 2025 年 6 月 19 日与江门市高质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签定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前一轮投资”),前一轮投资完成后同川科技投 后估值为人民币 7 亿元,公司本轮投资与前一轮投资保持相同的每元注册资本投 资价格,以前一轮投资的投后估值做为本轮投资的投前估值,本轮投资的投前估
值为人民币 7 亿元,公司本次以增资形式投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
资本 221.0342 万元,其余 1,778.965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本次投资后同川科技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沈晓龙 2,644.5829 32.56%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77.5500 16.96%
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 1,192.4392 14.68%
同川共创技术(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7.6500 9.33%
江门市汉宇电器有限公司 206.6350 2.54%
广东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344.39 4.24%
江苏高投毅达中小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8.9474 5.16%
青岛索道智园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2.2001 3.72%
广东毅达汇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8.6634 3.06%
江门市高质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6205 1.63%
心创元禾(珠海横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5171 1.36%
上海融和新能绿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7756 2.0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1.0342 2.72%
合计 8,123.0054 100.00%
六、增资协议及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投资方: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融和新能绿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股东: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市汉宇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汉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同川共创技术(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晓龙、江苏高投毅达中小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索道智园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毅达汇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市高质量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心创元禾(珠海横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
(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增资
1.1 各方同意投资方融和新能向同川科技增资 1,5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
本 165.7756 万元,其余 1,334.224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各方同意投资方万安科技向同川科技增资 2,0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21.0342 万元,其余 1,778.965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二项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1.2 本次增资完成前,同川科技的投前估值为人民币 7 亿元整。本次增资交
割完成后,同川科技注册资本由 7,736.1956 万元增加至 8,123.0054 万元。
1.3 各现有股东特此同意及批准本次增资,以及放弃对本次增资所涉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或其他类似权利(如有)。
2、本次增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2.1 在本协议生效且交割事项全部满足(或被投资方书面豁免)后 3 天内,
同川科技应向投资方发出支付增资款项的书面付款通知,其中应明确应支付的增资金额、付款日期以及指定专用账户的具体信息。
2.2 投资方应在交割事项满足之日起 15 日内将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同川科
技指定的专用账户。在投资方将增资款项支付至同川科技指定账户后 5 个工作日内,同川科技应向投资方交付同川科技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增资款项到账证明文件及《出资证明书》原件。
3、违约责任
3.1 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
3.2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