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2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已回购股份7,474,900股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完成后,本次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3,992,980股变更为946,518,08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53,992,980元变更为946,518,08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可以采用现场、
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30-
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二)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袁静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电子邮箱:hlyuanjing@126.com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