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 删除该条款。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条件。
新增第五章公司党组 新增:第五章公司党组织
织,条文号相应顺延。 第九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
企业基层党组织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中
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司党委”)和中共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
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建立党的工作机构,
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设党委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公司
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书记 1 名。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主要职责: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
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三)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营层做出决定。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九十七条 公司纪委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
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他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严格把关,
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
第九十九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
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
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每届任期 5 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公
司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党委 (党总支、党支部)要全面落实从
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
活,做好发展党员等日常管理工作。
除上述修订及条目编号相应顺延更新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及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