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周五)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二、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2025年2月14日,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纪德法、刘丽萍、纪翌签署《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协议安排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海尔集团公司;同日,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基于此,经公司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后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针对此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一致认为公司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在充分考虑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结合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实际情况后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前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