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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6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 136 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45 人,代表股份665,006,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4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 人,代表股份 643,710,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0.0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2 人,代表股份 21,296,12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343 人,代表股份 21,306,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5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2 人,代表股份 21,296,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1%。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3,067,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4%;
反对 1,143,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0%;弃权79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67,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985%;反对 1,143,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670%;弃权 79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45%。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3,487,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5%;
反对 83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弃权68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86,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673%;反对 83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59%;弃权 68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68%。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3.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3,387,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
反对 1,46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9%;弃权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87,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04%;反对 1,46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956%;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0%。

  3.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454,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28%;
反对 11,402,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46%;弃权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5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793%;反对11,402,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153%;弃权 1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4%。

  3.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329,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36%;
反对 12,336,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1%;弃权34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29,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997%;反对 12,336,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7.9013%;弃权 34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2,335,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46%;
反对 12,335,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0%;弃权3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293%;反对 12,335,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7.8966%;弃权 3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2%。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256,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31%;
反对 11,493,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83%;弃权25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56,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514%;反对 11,493,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3.9438%;弃权 25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8%。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446,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616%;
反对 11,426,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82%;弃权1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417%;反对 11,426,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3.6265%;弃权 1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17%。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334,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48%;
反对 11,537,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9%;弃权1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34,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175%;反对 11,537,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1494%;弃权 13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6,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1%。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3,789,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9%;
反对 1,088,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7%;弃权1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8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63%;反对 1,088,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087%;弃权 1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8,942,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