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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6

中超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李变芬女士紧急召集,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 15:30 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选举李变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李变芬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选举刘保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刘保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广忠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刘广忠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赵汉军先生、蒋丽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赵汉军先生、蒋丽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蒋丽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蒋丽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川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李川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徐霄先生担任公司总经济师,任期三年。徐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智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王智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智平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王智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内控)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于晨宇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内控)负责人,任期三年。于晨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同意聘任林丹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林丹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各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李变芬,委员为李变芬、刘保记、刘广忠。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史勤,委员为史勤、李变芬、范志军。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范志军,委员为范志军、李变芬、史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范志军,委员为范志军、李变芬、史勤。

    二、其他说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人员聘任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冯耀才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 60 万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承诺离任后继续遵守股份限售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李变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8 年 4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
学历。曾任中学教师,河南省安阳市市、县(区)、乡政府相关部门公职人员。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李变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 万股,李变芬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变芬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保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
曾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办事处主任,华北片区总经理,营销二部副总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一部副总经理,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刘保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 万股,刘保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保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广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具有二十多年电缆行业从业经验。曾任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调配部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供应部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刘广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 万股,刘广忠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刘广忠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赵汉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9 月出生,中学学历,具有
近三十年电缆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衢州经营部经理,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电缆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赵汉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5.5 万股,赵汉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汉军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蒋丽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
任宜兴市阳羡小学教师,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副主席,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现任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超电缆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蒋丽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700,650 股,蒋丽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丽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蒋丽隽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蒋丽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

  联系电话:0510-87698660

  传真号码:0510-87698298

  电子邮箱:361625829@qq.com

  李川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财务部经理、总公司财务部管理室主任、河南省分公司财务部经理,三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三川控股子公司深圳嘉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汇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科耐特电缆附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川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 万股,李川冰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李川冰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霄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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