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12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暨签订
回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暨签订回购协议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将名下位于深圳市光明高新区西片区,东明大道南侧、十二号西侧(宗地号:A613-0728)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给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光明区政府”),预估交易含税总价上限为人民币60,576.78万元,最终实际交易价格以光明区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回购总价为准,双方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欧菲光科技园项目回购协议》。
2、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暨签订回购协议的议案》,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25,781.74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61824992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二路 131 号欧菲光总部研
发中心 B 栋 18 层
法定代表人 蔡荣军
设立日期 2001 年 3 月 12 日
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
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
经营范围 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
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
术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2、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52,064.04 1,829,424.64
负债总额 1,382,861.92 1,432,552.67
净资产 369,202.12 396,871.97
项目 2023 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2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1,923.14 1,482,719.03
净利润 -36,590.30 -569,557.37
3、前十大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33,953,812 10.25%
2 裕高(中国)有限公司 284,251,960 8.73%
3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2,926,045 5.92%
4 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62,772,028 5.00%
5 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 160,771,704 4.93%
6 共青城安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131,832 2.12%
7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775,700 1.31%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9,502,562 1.21%
9 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会股 32,154,340 0.99%
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 赣江新区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2,154,340 0.99%
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名下位于深圳市光明高新区西片区,东明大道南侧、十二号西侧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资产均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该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60,885.25万元,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累计折旧7,148.05万元,账面净值为53,737.20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万元,账面价值为53,737.20万元。
五、房屋买卖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乙方: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标的项目情况
(一)标的土地
标的土地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科显路以西、东明大道以南,宗地号为A613-0728,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M1),总用地面积为30451.0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30451.03平方米,宗地使用年期自2015年6月11日起至2045年6月10日止,土地成交价款为人民币10814.2719万元。
(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标的项目总建筑面积126789.16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22178.95平方米(因层高超限及室内透空核减建筑面积45238.98平方米,架空停车建筑面积
为1452.13平方米,核减后不动产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75487.84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610.21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74.45平方米,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3635.76平方米)。
乙方向甲方交付标的项目的建筑面积以不动产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园区测绘分项经济指标数据具体如下:
各楼宇区域及面积
序
功能用房 区域(层)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号
1 辅助厂房 / 728.65
2 化学品仓库 / 288
3 西侧门卫室 1 / 10
4 西侧门卫室 2 / 10
5 西侧门卫室 3 / 10
6 西侧门卫室 4 / 37.75
7 生产厂房 / 61024.32
8 生活综合楼 / 13379.12
面积小计 75487.84
其他配套设施区域及面积
序
功能用房 区域(层) 面积(平方米)
号
1 公用设备用房 / 974.45
2 共用停车库 / 3635.76
面积小计 4610.21
面积总计 80098.05
(三)标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标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系2023年1月11日与第三方(深圳菱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能源管理合同25年。项目移交后,乙方在管理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及权益收益转移至甲方名下,产权所有权属于第三方(深圳菱瑞新源有限公司)。
2、标的项目交付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标的项目所有权变更登记至甲方指定单位深圳市光明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名下,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项目权属变更登记申请材料报送至不动产变更登记中心,且甲乙双方及甲方指定单位均需到场配合完成不动产权转移变更。
3、交易价款
标的项目交易总价由标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价格构成。其中,标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以乙方购买土地使用权时的成本价格为基准,扣除乙方实际使用年期分摊价款后的价格;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价格为其竣工结算时的成本价减折旧之后的价格。
根据项目工程概算编制报告书,标的项目预估交易含税总价上限为人民币60576.78万元(以下简称“预估交易总价”,最终实际交易价格以区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回购总价为准,回购总价明确后涉及税费及相关费用补缴或退还,甲乙双方应予以协助配合)。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