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被受理。
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律师事务所。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唐雪峰,现变更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王阳光。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唐雪峰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律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