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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创高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9

国创高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42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其中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1、同意提名高攀文女士、吕华生先生、高庆寿先生、郝立群女士、钱静女士、彭雅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同意提名张志宏先生、沈强先生、彭海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张志宏先生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志宏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沈强先生、彭海炎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上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所有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
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攀文女士,1987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
华夏人寿中介发展集团总设计师、五星在线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截至目前,高攀文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7,462,686 股股份。高攀文女士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之女,为公司董事长王昕先生之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攀文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攀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吕华生先生,1981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湖
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综合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吕华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0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华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吕华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庆寿先生,1956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曾任武昌造船厂 26 分厂副厂长,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以及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庆寿先生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177,711,173 股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庆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王昕先生之岳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庆寿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庆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郝立群女士,1972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
湖北通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郝立群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74,000 股股份,通过国创高科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25,387,310 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立群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郝立群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静女士,1975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中共党员。曾任湖北通发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任会计、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监事、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钱静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101,000 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
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与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钱静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钱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雅超先生,196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非执业
注册会计师。曾任农行湖北省分行大客户中心武汉直销部总经理、农行武汉市分行大客户部副总经理和农行武汉直属支行副行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彭雅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61,594 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彭雅超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彭雅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宏先生,196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院教代会主任、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财务管理博士导师组组长,兼任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志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志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张志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强先生,197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工学博士,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担任武汉工业大学助理研究员、武汉理工大学研究员、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武汉理工大学新材料研究所所长、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截至目前,沈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沈强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沈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海炎先生,1984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任中国科学院先进技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优青,中国化学会超分子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学会-中国力学学会流变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功能高分子学报》青年编委。

    截至目前,彭海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彭海炎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彭海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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