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融发核电 公告编号:2025-062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1 月1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秀林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郝燕存女士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2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578,505,665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562,097,463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1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6,408,20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5%。
3.公司董事(董事王雪桂缺席会议)、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和通讯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陈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0,123,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25,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134%。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伟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郝燕存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0,067,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69,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718%。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郝燕存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于相金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0,106,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9,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116%。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于相金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孙燕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 98.543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82,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517%。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孙燕芳女士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董和平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0,077,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3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79,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324%。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董和平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方玉诚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0,103,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5,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913%。
所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方玉诚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5,946,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76%;反对 1,4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8%;弃权 1,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035%;反对 1,4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04%;弃权 1,1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302,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63%;反对 9,0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36%;弃权 1,1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05,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171%;反对 9,0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267%;弃权 1,1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336,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22%;反对 9,0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1%;弃权 1,1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39,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261%;反对 9,0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767%;弃权 1,1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546%;反对 8,9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7%;弃权 1,1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10,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619%;反对 8,9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086%;弃权 1,12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95%。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295,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351%;反对 9,0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49%;弃权 1,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198,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50%;反对 9,0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748%;弃权 1,15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68,381,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99%;反对 8,9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16%;弃权 1,1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83,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961%;反对 8,9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050%;弃权 1,1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8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536,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768%;反对 8,80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8%;弃权 1,1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439,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432%;反对 8,80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555%;弃权 1,1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6,600 股),占出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