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及审批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为 829,459,027 元,总股本为 829,459,027 股。
因公司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2,284,328 股,上述合计 2,284,328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总
股 本 将 由 829,459,027 股 减 至 827,174,699 股 , 公 司 注 册资 本 相应由
829,459,027 元减至 827,174,699 元,具体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姜秀丽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 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兴琴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4.7 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璟、郜红露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程璟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股,郜红露持有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20股)62,02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43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张黎、刘金元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黎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股,刘金元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0股)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周怡、杨石民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周怡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杨石民持有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股)5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7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韬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43元/ 股。
(二)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吕儒航、盛莎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840 股,吕儒航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盛莎持有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960 股)57,8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价格为 4.59 元/ 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学银、张小君、夏冰 3 人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张学银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4,500 股,张小君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 股,夏冰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7,500 股)59,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 5.01 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龙艳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程蔚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040股
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三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4.59元/股。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张黎、陈旋、方金勇、张琴琴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其中,张黎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股,陈旋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方金勇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6,000股, 张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8,000股) 。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王铭、任琴琴、周洪涛、罗欢欢、宋仁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王铭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任琴琴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股,周洪涛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48,000股,罗欢欢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0股,宋仁持有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000股)9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高清波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三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5.01元/ 股。
(三)第四期限制性股票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南伟松、彭泽尧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南伟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000股,彭泽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5,000股)1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洪学同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43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邹泽平、谢敏、蒙瑞鹏、方巧、赖建平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邹泽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630股,谢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000股,蒙瑞鹏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1,000股,方巧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750股,赖建平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000股)128,38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谢彩娟、叶智辉、袁建设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谢彩娟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叶智辉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500股,袁建设持有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000股)7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四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3.7元/ 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四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授予激励对象中任
琴琴、张皓、聂少明、张博、田佳蓉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