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5-01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已为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4年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合计75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合计7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二)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 1、李新民,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拟签字会计师;2、戴志敏,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根据立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郑斌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斌 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人 件 金额
立信 元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
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
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015 年重组、
保千里、东北证券、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
投资者 2015 年报、2016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
年报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
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
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
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五)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六)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公司 2025 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