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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95 深市 精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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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艺股份:精艺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精艺股份:精艺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ingyiMetalCo.,Ltd.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
海工业区公司 1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子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

    4.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卫冲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卫冲先生、刘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ingyiMetalCo.,Ltd.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ingyiMetalCo.,Ltd.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卫冲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 年至 1996 年任海门建工局国外工程部驻科威特278 项目部总账会计;1996 年至 2003 年在海门建工局驻大连、大庆办总经理助理、总账会计;2003 年至 2004 年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经理助理;
2004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04 年至 2005
年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06 年至 2009 年任江苏南通三
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9 年 6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4 月至今,任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9 年 4 月至今,任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披露日,王卫冲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9.24 万股,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王卫冲先生与公司现任、本次候选董事黄裕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现任、本次候选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刘峥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1992 年 10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3 月任中安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投资经理;1997 年 4 月至 2002
年7月任汉鼎亚太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助理副总裁;2016年12月至2019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JingyiMetalCo.,Ltd.

年 3 月任同方莱士医药产业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莱士血
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上海莱士血液制品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2017 年 5 月至今任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
任上海鲁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本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
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披露日,刘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峥先生与公司现任和其他候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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