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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7

恩华药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刊登于2022年10月27日的
《证券时报》及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高爱好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董事会同意高爱好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高爱好先生在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了保证公司相关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孙家权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岗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
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六、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八、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九、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京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之实际需要,经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充分协商,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同意公司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

    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附:李岗生先生简历

    李岗生先生:男,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民建会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徐州市首期高层次会计领军人才,现兼任中国矿业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会计高级
职称评委专家库成员等。2010 年 4 月—2018 年 5 月期间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部财务经理;2018 年 5 月—2020 年 12 月期间,任江苏天裕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裁;2020 年 12 月—2022 年 9 月期间任徐州淮海国际陆港控股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李岗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李岗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岗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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