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以书面的方式发
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杨宁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2、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韩世远、刘红霞、邬爱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84,931.47 万元,同比下降 7.94%。
2024 年,公司营业成本 659,232.75 万元,同比下降 8.75%
2024 年,公司销售费用 150,624.57 万元,同比上升 13.43%,销售费用率 17.02%,
同比上升 3.21 个百分点;管理费用 38,452.93 万元,同比上升 0.92%,管理费用率
4.35%,同比上升 0.38 个百分点,研发投入 36,096.68 万元,同比下降 7.19%。
2024 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4,907.32 万元,同比下降 88.61%;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35.17 万元,同比下降 68.55%。
2024 年,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56.04 万元,同比下降
76.74%。
4、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
摘要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05 号《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进行2024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目前总股本767,017,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000,000股后的股本763,017,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回购专户内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而全部或部分实际授出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变化情况。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06 号《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
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 2024 年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存货、预付款
项等。公司对 2024 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 3,396.6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绝对值为 27.76%。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07 号《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另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及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08 号《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额等)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另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09 号《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严格把控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 年度为符合条件的授权经销商开展业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保兑仓业务,在额定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为了防控风险,公司要求经销商或其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10 号《关于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健事务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 2025-011 号《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 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