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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视讯:天威视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重大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审议事项进行了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6001 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 23
层公司 2301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育民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
共同推举董事赵为纲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童干和陈嘉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0人,代表股份数为 594,472,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72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590,205,38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0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5 人,代表股份 4,266,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17%。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67,536,59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52%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63,269,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5人,代表股份 4,266,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17%。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4,133,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30%;反对 3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5%;弃权 33,2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 67,197,4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979%;反对 30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529%;弃权 33,223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4,135,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33%;反对 3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7%;弃权 29,9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 67,199,4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08%;反对 30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549%;弃权 29,9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4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4,131,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27%;反对 30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9%;弃权 32,0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 67,195,8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955%;反对 30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571%;弃权 32,0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4,135,1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33%;反对 30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7%;弃权 29,9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4,119,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06%;反对 3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5%;弃权 47,1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4,116,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01%;反对 3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1%;弃权 45,8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7%。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94,120,0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07%;反对 3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5%;弃权 46,3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 67,184,3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785%;反对 30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529%;弃权 46,32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86%。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童干和陈嘉煜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