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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19 深市 新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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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10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 年 2 月 6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506 万股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117 人

    首次授予价格:1.4 元/股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2 月 6 日,以人民币
1.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06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8,660 万股,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38,738.1753 万股的 2.5565%。其中,首次授予 6,92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455%,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0.0115%;预留授予 1,7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110%,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19.9885%。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4 元。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3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
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
的不能授予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2 月 6 日为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50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 元/股。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33 人调整为
117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8,660 万股调整为 8,130 万股,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由 6,929 万股调整为 6,506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31 万股调整为 1,62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上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且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前述调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前述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 年 2 月 6 日

  2、首次授予数量:6,506 万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人数:117 人

  5、首次授予价格:1.4 元/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时间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