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4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05.66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
资金为 249,594.34 万元,已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51.8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9,442.4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00
减:支付中介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注】 533.96
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 95,084.96
104 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 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 71,212.23
工程 PPP 项目
项目 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30,00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4,952.3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121.21
注:可转债项目承销和保荐费用 405.66 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
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51.89
万元(不含税),合计 557.55 万元。其中发行费 23.59 万元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
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31066110018170312995 7,701.2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1202021429900565860 3324.69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吴山支行 33050161622700001324 1937.1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 1202021429900569592 158.13
合 计 13,121.2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06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06 月 28 日-2022 年 06 月
2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0 元。
四、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 2025 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 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 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提前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应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930 万元。
同时,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施,仅限于与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2.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0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0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同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浙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份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