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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得润电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蓝裕
平先生、陈骏德先生、虞熙春先生、梁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蓝裕平独立董事任职异议函》,因蓝裕平先生最近十二个月内在公司任职董事,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2 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5.15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公司不再将蓝裕平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董事会决定取消将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他审议议案保持不变。

  待公司本次提名陈骏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审议通过之后,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再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取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骏德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骏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陈骏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陈骏德先生将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虞熙春先生、梁赤先生一同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骏德先生简历如下:

    陈骏德先生,中国国籍,197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最近一次于 2023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2007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今任西安瑞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于 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
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中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卡酷全卡通动漫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同泽四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宝色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东方瑞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陈骏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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