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 219 号三花工业园区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亚波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3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52,025,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37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3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6,662,4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680,839,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66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2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1,185,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50,31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6%;反对 1,53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 1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4,956,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48%;反对 1,53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9%;弃权 1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950,306,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20%;反对 1,535,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 1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4,944,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6%;反对 1,535,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7%;弃权 18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3、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50,308,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1%;反对 1,536,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 1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4,946,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3%;反对 1,536,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60%;弃权 17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
4、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950,313,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3%;反对 1,520,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弃权 19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4,951,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0%;反对 1,520,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3%;弃权 19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5、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0,345,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0%;反对 1,505,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弃权 1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4,982,7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41%;反对 1,505,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0%;弃权 1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0,371,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3%;反对 1,465,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弃权 188,0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5,008,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32%;反对 1,465,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2%;弃权 188,0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2,455,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83%;反对 57,631,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24%;弃权 1,937,8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7,092,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196%;反对 57,631,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44%;弃权 1,937,8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0,166,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48%;反对 1,5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3%;弃权 310,8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4,803,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16%;反对 1,547,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9%;弃权 310,8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36,653,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25%;反对 15,106,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9%;弃权 265,3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71,291,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78%;反对 15,106,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96%;弃权 265,38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
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0,300,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7%;反对 1,498,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 226,2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84,937,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4%;反对 1,498,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27%;弃权 226,23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9%。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0,2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14%;反对 1,50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弃权 228,1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