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351,021 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 A 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
比例,即 446,775,181.68 元=3,723,126,514 股×0.12 元/股;按公司 A 股总股本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股,即 446,775,181.68 元÷3,731,477,535 股×10 股=1.197314 元(保留到小数
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半年度 A 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7314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4,208,925,935 股(其中 A 股股本 3,732,389,535 股,H
股股本 476,536,4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为 2,707,721 股)的股本总额
4,206,218,2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公司回购
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98,000 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14,000 股,故公司总股本由 4,208,925,935 股(其中 A 股股本 3,732,389,535 股,
H 股股本 476,536,400 股)减少至 4,208,013,935 股(其中 A 股股本 3,731,477,535
股,H 股股本 476,536,400 股)。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A 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3,731,477,535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351,021 股(自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
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股份数由 2,707,721 股增加至 8,351,021 股)
后可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数 3,723,126,5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1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1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26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600 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1*****159 张亚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351,021 股,该部分股份
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公司本次 A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446,775,181.68 元=3,723,126,514 股×0.12 元/股;按公司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即 446,775,181.68 元÷3,731,477,535 股×10 股=1.197314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5 年半年度 A 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1197314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和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沃西大道 219 号三花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吴美静、张宇青
咨询电话:0575-8625536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