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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0 深市 京新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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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9

京新药业: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011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
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回购股份 19,364,224 股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修改《公司章程》,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24,872,000 股变更为 705,507,776 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债权履行另有规定或公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公司将从其规定执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每个工作日 8:30—11:30,
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 800号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张波

  邮政编码:312500

  联系电话:0571-86176531

  传真号码:0571-86096898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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