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 2024 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 60 名董事及员工 1,000 人。
2024年度香港立信为约 200家在中国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香港立信具备 H 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H 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 H 股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 H 股上市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