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京新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与完善。
《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
1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六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 第六十六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
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关 股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
2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
为出席和表决。 代为出席和表决。代理人无需是公司的股东。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第七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
3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 第一百零一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 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 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 六年。
……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
5 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 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
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 追偿的保障措施。董事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 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
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三年内并不当然解除。董事 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三年内并不当然解除。
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 对于公司的保密信息,在依法公开之前,不得以任
免除或者终止。 何方式对外披露。董事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
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遵循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遵循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确定董事会运用 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确定董事会
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 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 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批准。 并报股东会批准。
本条所称“重大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本条所称“重大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签订许可协议;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 (十)签订许可协议;
缴出资权利等);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
(十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交易。 认缴出资权利等);
上述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十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交易。
力,接受、提供劳务,工程承包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上述购买、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动力,接受、提供劳务,工程承包以及出售产品、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公司董 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6 事会审议通过,超过下列标准的还应在董事会审议通 除非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另有规定,
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以下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交易事项进行审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议:
计总资产的 3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的,应在董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业收入的 30%以下; 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润的 30%以下;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下; 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下; 的 30%以上的,且超过 5000 万元的,应在董事会审
(六)除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事项;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七)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和被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但交
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 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八)公司对外信贷(指贷款增加额)在一个完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
整会计年度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