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2-1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
2021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河南豫能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8 号),核准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 20,500 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30,544,200 元。
2021 年 9 月 14 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完成过户,上市公司合法直接持有濮
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100%股权。2021 年 9 月 15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
明(2021)验字第 61348487_R01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上市
公司已收到投资集团以濮阳豫能股权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计人民币205,000,000.00 元,上市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355,587,847.00
元。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完成对投资集团发行 20,500 万股股份登记并上市,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355,587,847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实际,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详见《<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 26 次修订草案)。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表格中加粗文字为修订或新增内容, 删除线文字为删除内容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1997 年 7 月 15 日经河南省经济体制 “公司”)。
改革委员会以豫股批字〔1997〕26 号《关于 公司于 1997 年 7 月 15 日经河南省
设立河南豫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豫股批字〔1997〕
以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现河南投资集团 26 号《关于设立河南豫能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现国网河南省 的批复》批准,以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
1. 电力公司)、中国华中电力集团公司(现华中 司(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
电网有限公司)和焦作市投资公司为发起人 省电力公司(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
通过募集方式设立;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 国华中电力集团公司(现华中电网有限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公司)和焦作市投资公司(现焦作市国
代码 91410000170011642P。 有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起人通过募
集方式设立;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410000170011642P。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
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2. 币普通股 80,000,000 股,于 1998 年 1 月 22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币普通股 80,000,000 股,于 1998 年 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150,587,847 元。 1,355,587,847 元。
第八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 第八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立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 定设立党委,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
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 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4.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 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
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
作经费。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
的条件。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河南省建设投资总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河南省建设投
公司(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 资总公司(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力公司(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国华 河南省电力公司(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
中电力集团公司(现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司)、中国华中电力集团公司(现华中电
5. 焦作市投资公司。公司发起人以其拥有的经 网有限公司)、焦作市投资公司(现焦
营性净资产出资,于公司成立时投入公司。 作市国有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
股份数分别为:16,100 万股、14,000 万
股、3,500 万股、1,400 万股。公司发起
人以其拥有的经营性净资产出资,于公
司成立时投入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0,587,847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1,355,587,847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150,587,847 股。 人民币普通股 1,355,587,847 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7.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权激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的活动。 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8. (二)要约方式; 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9.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会议决议。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公司依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