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5 证券简称:亚联机械 公告编号:2025-004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8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8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81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并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543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724 万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 540002 号《验资报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变更为《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敦化市亚联机械制造有限公 公司是由敦化市亚联机械制造有限公
第二条 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敦化市 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吉林省延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912224037742347248。 信用代码 912224037742347248。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第三条 会”)【】号文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 会”)证监许可〔2024〕1582 号文同意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年【】月【】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 2,181 万股,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24 万元。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管。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
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724 万股,均为普通
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十一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条 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第四十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第四十
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 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
担保、财务资助、交易及关联交易事 担保、财务资助、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
项; 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股计划; 股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行使。
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提供担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 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
担保; 何担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 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
第四十二 担保; 何担保;
条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
十; 十;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百分之三十; 的百分之三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七)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七)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
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外, 除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外,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
第四十四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