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367 证券简称:海森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32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44.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16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443,520.00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5,998,000.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5,718,479.84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658,718,479.84元。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及保
荐 费 用 ( 含 税 ) 人 民 币 57,710,131.2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98,449,868.80元,于2023年4月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3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2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756,160,000.00
减:发行费用 80,441,520.22
2、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675,718,479.78
加:存款利息 22,166,146.02
减: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 70,092,215.14
年产 300 吨 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257,0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4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9,585,288.45
现金管理 300,000,000.00
3、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57,950,122.2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有关规则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上
市费用支付、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和“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建设项目”,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3585900835,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并与前述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浙江海森药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20804182900000
1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东阳六石 0586 6,909,700.71
支行
2 浙江海森药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05249970858 49,422,617.25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东阳支行
3 浙江海森药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93585900835 201,617,804.25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东阳支行
合计 257,950,122.2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 公告编号:2024-006)。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闲置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未到期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方 类型 金额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本金保障型 6,500.00 2025-7-15 1.5%-1.8%
阳吴宁西路证券营业部 固定收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人民币结构 16,500.00 2025-7-2 0.65%-1.9%
阳支行营业部 性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人民币结构 7,000.00 2025-12-30 0.95%-2.34%
司东阳支行 性存款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拟投入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投入至“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同时将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及前述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一并投入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公司2025年3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年 4月8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32,008.20万元(包括承诺投资总额32,000.00万元和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004.50万元依据当年市场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8.20万元)、未使用超募资金3,525.74万元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额1,111.00万元,共计36,644.94万元划转入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用于“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共计7,525.74万元,其中转为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划转用于“年产300吨A-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