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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9

德明利: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 136 号新一代产业园 1 栋 25 楼
会议室

  4.召集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7,966,09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8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7,180,4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84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85,5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7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384,98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2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99,38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24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85,5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798%。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9-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李虎所持股份 32,088,887 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股东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李虎所持股份 32,088,887 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966,0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0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李虎所持股份 32,088,887 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1.00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李虎所持股份 32,088,887 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4,9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2.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77,2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李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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