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1270 深市 铖昌科技


首页 公告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7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795.35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68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06,031,88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96,925,980.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9,105,9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31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0,796.97 万元,公司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752.81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3)
                                金额(1)        金额(2)    =(2)/(1)

  1  新一代相控阵 T/R 芯片          39,974.26      16,325.76        40.84%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 T/R          10,936.33        4,427.05        40.48%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50,910.59      20,752.81        40.7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产品起息  产品到期  预期年化收  到期
                          (万元) 日        日        益率        情况

 1    广发银行  “物华添            2023 年 1  2023 年 4  1.3%或      已到
      股份有限  宝”G 款  23,000.00  月 13 日    月 13 日    3.05%或    期
      公司深圳  2023 年                                    3.1%

      高新支行  第 6 期人

                民币结构

                性存款

                (挂钩黄

                金现货看

                涨阶梯式

                结构)(机

                构版)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