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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仁科技:关于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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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59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管辞职及聘任高管基本情况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黄成龙先生的辞职申请,黄成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职务。黄成龙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黄成龙先生的原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4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成龙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3,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04%,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成龙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黄成龙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满足公司发展的
需求,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产品研发中心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宋天义先生为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监,相关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宋天义先生为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宋天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宋天义先生具备履行职
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宋天义先生为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宋天义先生简历

  宋天义先生,199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1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利仁有限营销部总监;2015 年 11 月
至 2018 年 12 月,任利仁科技营销部总监;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
利仁科技战略统筹管理委员会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任利仁科技董事。
  截至目前,宋天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天义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老亮之子,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齐连英之子。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天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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