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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2021年6月)

公告日期:2021-12-07

兰州银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8年-2021年6月) PDF查看PDF原文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银行”或“本公司”],本银行前身为兰州城市信
  用合作社,系在原兰州市 56 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由地方
  财政、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 年 5 月 28 日经中国人民银
  行(银发[1997]221 号)批准,兰州城市合作银行正式开业。1997 年 6 月 26 日,本银行
  依法取得由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22442208-5。
  1998 年 8 月 1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8]94 号)批准更名为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本银行依法取得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 620000000004317(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20000224422085P,并依法取得中国
  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编号 B0268H262010001)。2008 年 5 月 23 日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8]195 号)批准更名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银行由兰州地方财政、81 家法人和 7964 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510.00 万元,业经甘肃第二审计事务所于 1997 年 4 月 15 日出具甘审二所验字[1997]第
  44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自本银行注册起,共增加资本 21 次,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1)根据本银行 1998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兰州市商业
  银行进行 1997 年股东分红的批复》(甘银复[1998]70 号)批准,本银行当年以 5.5%的比
  例向大部分股东配送红股。配股后,本银行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8,472.92 万元,业经甘
  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9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0]第 576 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

  (2)根据本银行 2000 年股东大会决议,本银行当年以 18,472.92 万股为基数,按 2.25%
  的比例向大部分股东转增红股,共计转增股本 415.63 万元。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18,888.55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甘琪
  生验字[2000]第 57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3)根据本银行 2002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银复[2002]171 号)、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兰银复[2002]37 号)批准,将兰州市财政局划拨本银行的
  50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新增资本金入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9,388.55 万元,
  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7 月 3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2]第 113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4)根据本银行 2002 年股东大会决议,本银行当年按每 100 股配售 10 股的比例向部分
  老股东配售新股,配售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此次配售新增股本 1,402.14 万元,
  配售完成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0,790.69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 2002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2]第 1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5)根据本银行 2004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甘
  银监复[2004]122 号)批准,本银行接受 7 家法人投资入股,共计入股 12,058.69 万元。增
  资后,本银行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32,849.38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 2004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4]第 07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6)根据本银行 2005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甘
  银监复[2005]193 号)批准,本银行当年以总股本 32,849.38 万股为基数转增股本 1,249.18
  万元,其中国有股每 10 股转增 0.4 股,共转增 189.45 万元,法人股每 10 股转增 0.4 股,
  共转增 800.55 万元,个人股按照每 10 股转增 0.4 股的 80%,共转增 259.18 万元,并于 2005
  年实施;本银行接受兰州碳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入股 700.00 万元、1176 位职工入股
  2,357.80 万元。此次新增实收资本共计 4,306.98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37,15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甘琪生验
  字[2005]第 04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7)根据本银行 2005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06
  年 5 月 30 日下发的《关于兰州市商业银行变更资本金的批复》甘银监复[2006]67 号)批
  准,本银行接受甘肃三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等 4 家法人入股,共计 400.00 万元。增
  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37,55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31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6]第 03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8)根据本银行 2006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兰
  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入股兰州市商业银行的批复》(甘银监复[2006]442 号)批准,
  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入股本银行 40,00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77,55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甘琪生验
  字[2006]第 03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9)根据本银行 2006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06
  年 12 月 27 日下发的《关于兰州市商业银行变更资本金的批复》(甘银监复[2006]283 号)
  批准,本银行接受兰州胜利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等 19 家法人入股 41,600.00 万元;本银行
  以 2005 年度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353.05 万元。此次新增实收资本共计 41,953.05 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19,509.41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6]第 03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0)根据本银行 2007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07
  年12月19日下发的《关于兰州市商业银行2006年度转增股本的批复》(甘银监复[2007]285
  号)批准,本银行以 2006 年 11 月 30 日 37,900.40 万股为基数,以转增股本的方式分配红
  利,共计转增股本 1,786.95 万元。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21,296.36 万元,业经
  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7]第 016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11)根据本银行 2008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08
  年 4 月 2 日下发的《关于兰州市商业银行变更资本金的批复》(甘银监复[2008]56 号)批
  准,本银行接受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入股 5,950.00 万元、兰州天庆房地产有限公
  司入股 5,000.00 万元,共计 10,95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32,246.36 万
  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8]第 04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2)根据本银行 2008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08
  年 9 月 22 日下发的《关于兰州银行增加资本金的批复》(甘银监复[2008]206 号)批准,

  本银行接受兰州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入股 5,00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
  币 137,24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22 日出具甘琪
  生验字[2008]第 04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3)根据本银行 2008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下发的《关于兰州银行变更资本金的批复》(甘银监复[2008]278 号)批准,
  本银行接受兰州中集商贸有限公司等 11 家法人入股,共计 3,43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
  资本增至人民币 140,67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8]第 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4)根据本银行 2009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09
  年 11 月 9 日下发《关于兰州银行增加实收资本的批复》(甘银监复[2009]184 号)批准,
  兰州银行接受白银霞钰商贸有限公司等 4 家法人入股 1,850.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
  增至人民币 142,52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4 日出
  具甘琪生验字[2009]第 02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5)根据本银行 2009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09
  年 11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兰州银行增加实收资本的批复》(甘银监复[2009]209 号)批准,
  本银行接受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45 家法人入股,共计 54,340.00 万元。增
  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196,86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09]第 03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6)根据本银行 2010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10
  年 9 月 25 日下发的《关于兰州银行增加实收资本的批复》(甘银监复[2010]149 号)批准,
  本银行接受甘肃天源温泉商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 18 家法人入股,共计 27,910.00 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24,77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9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10]第 01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7)根据本银行 2010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10
  年 12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兰州银行增加实收资本的批复》(甘银监复[2010]210 号)批准,
  本银行接受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法人入股,共计 8,320.00 万元。增资
  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233,096.36 万元,业经甘肃琪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甘琪生验字[2010]第 02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8)根据本银行 2012 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2013
  年 9 月 16 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兰州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甘银监复[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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