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6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并与越秀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融国际”)向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并与香港越企签署借款协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本议案审议与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方案
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分别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和 100,000 万元人民币,越秀金融国际拟向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均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其中,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借款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中的港币借款利率按不高于 1 个月香港银行同业借款利率(HIBOR)加1.4%计算,浮动利率;人民币借款利率按固定利率 3.8%计算。借款均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若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交易定性及审议程序
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香港越企是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越秀集团、香港越企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次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集团借款及越秀金融国际拟向香港越企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借款本息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5%。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年12月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2、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越秀集团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26,851.85 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5 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 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最终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107,847,419 万元,净资产 17,717,924 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12,952,084 万元,净利润 241,488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 104,233,673 万元,净资产 18,257,429 万元;2025 年 1-9 月
实现营业总收入 8,768,411 万元,净利润 523,776 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二)香港越企
公司名称: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4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资本:港币 1,512,138.972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大厦 26 楼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持有香港越企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香港越企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香港越企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香港越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77,184,174 万元,净资产 14,173,415 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312,782万元,净利润243,555万元。截至2025年 6 月 30 日,香港越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72,936,768 万元,净资产 15,483,684 万元;2025 年 1-6 月实现营
业收入 5,521,879 万元,净利润 374,779 万元。
经查询,香港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分别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150,000万元人民币和 100,000 万元人民币,越秀金融国际拟向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均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期限为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借款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中的港币借款利率按不高于 1 个月香港银行同业借款利率(HIBOR)加
借款均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时的情况确定。若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越秀集团,借款方为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公司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集团借款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越秀集团,借款方为广州越秀资本。
2、借款金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三)越秀金融国际向香港越企借款不超过 200,000 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
1、交易双方:出借方为香港越企,借款方为越秀金融国际。
2、借款金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港币借款利率按不高于 1 个月香港银行同业借款利率(HIBOR)上浮 1.4%计算,浮动利率;人民币借款利率按固定利率 3.8%计算。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自第一笔借款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6、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业务发展。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仍具备独立经营能力。
七、与越秀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与越秀集团及
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16,149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借款本息最高发生额为 117,516 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购买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港股股票等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90,478 万元(审批授权口径)。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已披露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授权及本次交易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越秀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共三笔,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广州越秀资本与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
成拓有限公司按原有出资比例对越秀租赁进行增资,其中广州越
秀资本增资金额为 7.00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本次增资构成
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