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7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前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万元的借款,同意越秀租赁向其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借款,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均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息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不超过 30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6 个月,借款利息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如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本次借款无需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或第三方提供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持有越秀租赁 70.06%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全资
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越秀租赁 29.94%股权。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 75%股权,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越秀租赁 25%股权。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均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广州越秀资本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及越秀租赁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借款均构成财务资助,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相关借款不影响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租赁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越秀租赁、上海越秀租赁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的资产负债率超 70%,且本次财务资助合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 10%,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5 年12月1 日以通讯方式作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因利益相关,关联董事王恕慧、吴勇高、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8 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事项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借款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内
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1,152,794.18 万港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庆慧中路 1 号 1 栋 507 房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等。
股权结构:越秀租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持有其 70.06%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拓有限公司持有其 29.94%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总资产 9,606,304 万元,净资产 1,653,691 万元;2024 年
实现营业总收入 598,930 万元,净利润 163,234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9,678,056 万元,净资产 1,870,262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营业
总收入 543,705 万元,净利润 161,96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
的对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 400,000 万元,该额度将
于 2025 年 12 月到期;累计对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0 万
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
(二)上海越秀租赁
公司名称:上海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蒲尚泉
注册资本: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88 号越秀
大厦 21 层(实际楼层 19 层)2101、2105、2106、2107 室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等。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持有上海越秀租赁 7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星晧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越秀租赁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 1,427,487 万元,净资产 484,410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66,595 万元,净利润 20,086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海越秀租赁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 1,720,939 万元,净资产 502,013 万元;2025 年 1-9 月实现
营业总收入 54,715 万元,净利润 17,603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在有效期内
的对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为 400,000 万元,该额度将于 2025 年 12 月到期;累计对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0 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上海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越秀租赁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5 日
注册资本:0.0001 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大厦 26 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成拓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成拓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成拓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 506,147 万港元,净资产 106,578 万港元;2024
实现年营业收入 25,977 万港元,净利润 25,226 万港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
资产 539,300 万港元,净资产 139,736 万港元;2025 年 1-6 月实
现营业收入 0 万港元,净利润 33,158 万港元。
经查询,成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越秀租赁其他股东
公司名称:星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0 日
注册资本:0.0001 万港元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 160 号越秀大厦 26 楼
股权结构:越秀集团间接持有星晧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星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星晧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晧有限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总资产 117,969 万港元,净资产 16 万港元;2024 年
实现营业收入 0 万港元,净利润 22 万港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星晧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
117,963 万港元,净资产 16 万港元;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港元,净利润 0 万港元。
经查询,星晧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越秀集团向公司及广州越秀资本提供借款额度,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借款总额度为300,000 万元。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越秀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增借款。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及越秀租赁本次拟向上海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1、协议双方:出借方为公司,借款方为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
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6、借款用途: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7、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担保。
(二)广州越秀资本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
1、协议双方:出借方为广州越秀资本,借款方为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0%计算。利息从实际借款日开始计算。如提前还款,则按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可提前还款,单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5、借款额度有效期: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6、借款用途: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