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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股份:关于土地转让事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2-11-27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7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转让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 201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与开平市公用实业资产经营公司签署<土地转让协议>的议案》,本公司

拟以 6240 万元的价格转让 104 亩闲臵工业用地予开平市公用实业资产经营公

司(以下称“公用实业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 9 名董事一致同意上述

议案。

    2、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土地转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了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转让价格公允,不损害广大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土地转让事宜。

    3、本次土地转让事宜已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尚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用实业公司正式签署转让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土地受让方:开平市公用实业资产经营公司;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

注册地:广东开平;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开平市红进广场(开平出入境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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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法定代表人:张吕抗;注册资本:人民币 9621000 元;营业执照注册

号:440783000005394;主营业务:股权、债券的收购、转让及管理,房地

产项目投资,财务咨询,投资实业;实际控制人:开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

公室。

    2、公用实业公司属于开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资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第 10.1.4 条的规定,交

易对方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不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

次土地转让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用实业公司 2011 年主要的财务数据:总资产:11325.62 万元;净

资产:3763.14 万元;营业收入:61.11 万元;利润总额:89.18 万元;净利

润:78.88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归属于本公司的位于开平市华美工业区的地块,面积为 69448.33 平方米

(合约 104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证编号为开府国用(2005)第 02631

号。该土地上无建筑物。该土地资产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

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上述土地的账面原值为 1433.45 万元,累计折旧 207.81 万元,账面净值

1225.64 万元。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以 2012 年 11

月 23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此次拟转让的土地进行了评估,分别对市场比较

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及收益还原法五种评估方法的适

用性进行了分析判断,综合该地块所处位臵及实际情况,最终选用土地使用权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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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比较法及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得出以下结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

司委托评估的位于广东省开平市沙冈区新美工业区 69448.33 平方米土地使用

权于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11 月 23 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12,256,398.51

元,在设定的土地用途、开发程度、容积率、剩余使用年限条件下的市场价值为

人 民 币 ¥ 52,086,200.00 元 , 评 估 价 值 与 账 面 净 值 比 较 增 值 额 为

39,829,801.49 元,增值率为 324.97%。(评估详情见同日刊登在巨潮网站的

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中广信评报字[2012]第 323 号)

    本公司于 2005 年取得该地块,期限至 2055 年 4 月 6 日止。本用于公司

生产线扩产的土地储备,但目前尚未开发,处于闲臵状态。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

格,选聘过程及程序公平公开,评估机构具有独立专业判断,评估的假设和评估

结论是公平合理的,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成交金额:6240 万元;支付方式:现金;协议的生效条件: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交易定价依据:以评估价格为参考,结合本地未来发展趋势和土地升值

潜力,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以 6240 万元为成交金额。

    3、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说明:公用实业公司属于开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属下的全资控股公司,代表其管理公有资产,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形。




    五、涉及转让土地的其他安排

    本地土地转让不涉及人员安臵、土地租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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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转让土地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转让上述闲臵土地,可进一步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获得公司

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经营结构,改善上市公司业绩,也有利于公

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上述土地成交后,预计能取得收益约 400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事宜的独立意见;

    3、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2]

第 323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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