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3 月 6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 71,073,612 份,行权价格为 4.22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71,073,612 股,授予价格为 2.53 元/
股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九
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3 月 6 日为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073,612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22 元/股;授予 71,073,612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收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资〔2025〕76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兴喜作为征集人就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6 年 1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公司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8)。
(五)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六)2026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人员已不符合条件以及自愿放弃等情形,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相关授权,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31 人调整为
501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76,204,000 份调整为 71,073,612 份,行
权价格为 4.22 元/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6,204,000 股调整为71,073,612 股,授予价格为 2.53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审计部门对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7)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8)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9)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10)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 年 3 月 6 日
2、行权价格:人民币 4.22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4、授予人数:501 人
5、授予数量:71,073,612 份,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9165%,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的数量 授予权益总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万份) 量的比例
1 王立峰 董事 25.38 0.3571% 0.0033%
2 李明 董事 25.38 0.3571% 0.0033%
3 孙茂林 总经理 25.38 0.3571% 0.0033%
4 陈小伟 职工代表董事 22.84 0.3214% 0.0029%
5 谢天伟 副总经理 22.84 0.3214% 0.0029%
6 赵鹏 副总经理 22.84 0.3214% 0.0029%
7 徐海卫 副总经理 22.84 0.3214% 0.0029%
8 刘同合 总会计师 22.84 0.3214% 0.0029%
9 乔雨菲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22.84 0.3214% 0.0029%
其他核心骨干(492 人) 6894.1812 97.0006% 0.8890%
合计(501 人) 7107.3612 100.0000% 0.916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