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6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剩余 9%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剩余 9%股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情况
1、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持股 81%的控股子公司。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紫光国际根据 2024 年 5 月
24 日与 H3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 开曼”)和 Izar Holding Co 签署
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以支付 21.43 亿美元的方式
购买 HPE 开曼和 Izar Holding Co 合计持有的新华三 30%股份,并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完成交割,交割完成后,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 81%股份,HPE 开曼持有新华三 19%股份。此外,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国际放弃新华三 1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以及紫光国际与 HPE 开曼签署的《后续安排协议》,主要安排如下:
(1)紫光国际将放弃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优先购买权,HPE 开曼有权将所持全部新华三 19%股份一次性出售给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方;
(2)紫光国际授予 HPE 开曼就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一项出售期权(以下
简称“出售期权”),HPE 开曼可在新华三 30%股份交易交割完成后的第 16 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成后的第 36 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出售期权,要求紫光国际购买剩余新华三 19%股份;
(3)HPE 开曼授予紫光国际就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一项购买期权,紫光国际可在新华三 30%股份交易交割完成后第 16 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成后的第 36 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购买期权;
(4)基于行使期权触发的 19%股份交易价格对应为 135,712.88 万美元;
(5)紫光国际行使购买期权时,可以指定第三方购买 19%股份。
2、2025 年 11 月 17 日,紫光国际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华智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智华”)、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华信通”)
分别与 HPE 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收购 HPE 开曼持
有的新华三合计 10%股份(以下简称“新华三 10%股权交易”)。新华三 10%股权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新华三 10%股权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巨潮
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3、基于外部投资者认可新华三的未来发展前景,综合考虑 HPE 开曼的出售期权和紫光国际的购买期权即将进入行权期,以及公司对新华三的未来整体业务布局,经各方协商,紫光国际与宁波甬宁鄞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宁”)、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华芯”;宁波甬宁、合肥华芯合称为“投资者”)将分别与 HPE 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收购 HPE 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 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HPE 开曼通过新华三 10%股权交易及本次交易合计出售新华三 19%股权,
两次交易交割完成后,HPE 开曼将不再持有新华三股权,紫光国际对新华三的持股比例将从 81%提升至 87.98%。
二、交易情况概述
1、2025 年 11 月 28 日,紫光国际与各投资者分别与 HPE 开曼签署了《股份
购买协议》。其中,紫光国际拟以 370,372,247.70 美元的对价收购新华三 503,230股股份,占新华三股份比例约为 5.19%,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宁波甬宁和合肥华芯拟分别以 140,000,017.80 美元和 132,478,200.00 美元的对价收购新华三190,220股和180,000股股份,分别占新华三股份比例约为1.96%和1.85%。紫光国际和各投资者收购新华三股份的价格均为 735.99 美元/股。本次交易价格
与紫光国际 2024 年与 HPE 开曼和 Izar Holding Co 签署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
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约定的收购新华三 30%股份交易的交易定价以及《后续安排协议》中约定的期权行权价格均保持一致,并与新华三 10%股权交易定价相一致。
新华三 10%股权交易中,各股权受让方(包括紫光国际、信华智联、中信金融资产、长石智华、招华信通)与 HPE 开曼分别独立签署并履行《股份购买协议》;本次交易中,各股权受让方(包括紫光国际、宁波甬宁、合肥华芯)与 HPE开曼分别独立签署并履行《股份购买协议》。而且,前述每一份《股份购买协议》项下交易的生效、交割不互为前提条件(包括紫光国际在新华三 10%股权交易、本次交易中分别与 HPE 开曼签署的两份《股份购买协议》亦独立履行,两份《股份购买协议》的生效、交割不互为前提条件)。因此,本次交易与新华三 10%股权交易相互独立。前述两次交易将同步推进,两次交易全部交割后,HPE 开曼将不再持有新华三股权,紫光国际对新华三的持股比例将从 81%提升至 87.98%,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2、在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同 HPE 开曼分别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同时,公司及紫光国际与宁波甬宁、合肥华芯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就投资者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的相关退出安排以及其他股东权利安排等予以约定。《合作协议》自紫光股份股东会批准且投资者完成本次交易交割之日起生效。此外,如未来投资者拟根据《合作协议》从新华三退出,届时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3、在投资者根据各自的《股份购买协议》进行交割时,投资者拟通过签署一份《DEED OFADHERENCE》(《加入契约》)的方式加入紫光国际、新华三及
其他相关方于 2016 年 5 月 1 日签署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包括其
不时适当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H3C Holdings Limited
2、注册号:180539
3、授权资本(美元):50,000.00
4、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16 日
5、住所: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6、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7、股东情况:HPE 开曼为 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Company 间接控股的
全资子公司。
8、关联关系说明:HPE 开曼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PE 开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甬宁
1、公司名称:宁波甬宁鄞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27 日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首南西路 68 号鄞州金融
大厦 A 幢 9 层 9315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注册资本:101,001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10%
2 宁波市甬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9995%
3 宁波市鄞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968%
4 宁波产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513%
5 宁波蓝湾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9.9009%
6 宁波市鄞州供销控股有限公司 4.9504%
9、关联关系说明:宁波甬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甬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肥华芯
1、公司名称:合肥华芯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26 日
4、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习友路 3333 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 5 号楼 217-1
5、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华芯势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合肥华芯势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0%
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49.99%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3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00%
4 合肥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15.00%
5 合肥华芯启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1%
6 合肥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
9、关联关系说明:合肥华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华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