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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38 深市 紫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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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5-059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受让新华三少数股东所持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背景情况

  1、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际”)持股 81%的控股子公司。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紫光国际根据 2024 年 5 月
24 日与 H3C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HPE 开曼”)和 Izar Holding Co.签署
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以支付 21.43 亿美元的方式
购买 HPE 开曼和 Izar Holding Co.合计持有的新华三 30%股份,并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完成交割,交割完成后,紫光国际持有新华三 81%股份,HPE 开曼持有新华三 19%股份。此外,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紫光国际放弃新华三 1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以及紫光国际与 HPE 开曼签署的《后续安排协议》,主要安排如下:

  (1)紫光国际将放弃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优先购买权,HPE 开曼有权将所持全部新华三 19%股份一次性出售给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三方;

  (2)紫光国际授予 HPE 开曼就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一项出售期权(以下
简称“出售期权”),HPE 开曼可在新华三 30%股份交易交割完成后的第 16 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成后的第 36 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出售期权,要求紫光国际购买剩余新华三 19%股份;


  (3)HPE 开曼授予紫光国际就剩余新华三 19%股份的一项购买期权,紫光国际可在新华三 30%股份交易交割完成后第 16 个月首日起、但不得晚于交割完成后的第 36 个月截止时的期间内选择行使该购买期权;

  (4)基于行使期权触发的 19%股份交易价格对应为 135,712.88 万美元;

  (5)紫光国际行使购买期权时,可以指定第三方购买 19%股份。

  2、基于外部投资者认可新华三的未来发展前景,以及 HPE 开曼的出售期权和紫光国际的购买期权即将进入行权期,经各方协商,紫光国际与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华智联”)、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智华”)、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华信通”;信华智联、中信金融资产、长石智华、招华信通合称为“投资者”)将分别与 HPE 开曼签署《SHARE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收购 HPE 开曼持有的新华三合计 1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交易情况概述

  1、2025 年 11 月 17 日,紫光国际与各投资者分别与 HPE 开曼签署了《股份
购买协议》。其中,紫光国际拟以 128,422,895.10 美元的对价收购新华三 174,490股股份,占新华三股份比例约为 1.80%,收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信华智联、中信金融资产、长石智华、招华信通拟分别以 259,999,507.35 美元、189,284,116.17 美元、68,492,701.38 美元和 68,079,075.00 美元的对价收购新华三
353,265 股、257,183 股、93,062 股和 92,500 股股份,分别占新华三股份比例约
为 3.64%、2.65%、0.96%和 0.95%。紫光国际和各投资者收购新华三股份的价格均为735.99美元/股。本次交易价格与紫光国际2024年与HPE开曼和Izar HoldingCo.签署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卖出期权行权股份购买协议》约定的收购新华三 30%股份交易的交易定价以及《后续安排协议》中约定的期权行权价格均保持一致。
  本次交易完成后,紫光国际对新华三的持股比例将从 81%提升至 82.80%,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2、在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同 HPE 开曼分别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同时,公司、紫光国际与投资者签署了一份《合作协议》,就投资者在本次交易交割后的相关退出安排以及其他股东权利安排等予以约定。该协议自紫光股份股东会批准且任何一名投资者完成本次交易交割之日起生效。此外,如未来投资者拟根据《合作协议》从新华三退出,届时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3、在紫光国际与投资者同 HPE 开曼分别签署《股份购买协议》的同时,紫
光国际与 HPE 开曼签署了《SIDE LETTER TOAGREEMENT ON SUBSEQUENT
ARRANGEMENTS》(《后续安排协议之补充协议》),就 HPE 开曼所持有的剩余新华三股份的远期处置安排予以约定。

  4、在投资者根据各自的《股份购买协议》进行交割时,紫光国际、新华三
拟与 HPE 开曼以及投资者签署《DEED OF ADHERENCE AND AMENDMENT》
(《股东协议加入和修订契约》)。该契约基于紫光国际于 2016 年 5 月 1 日与 HPE
开曼、新华三签署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及后续修订,就本次交易新股东加入后的新华三公司治理等事项予以约定。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管理的信达证券丰实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信达证券与本次交易投资者之一信华智联受同一主体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信华智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方与公司共同投资,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H3C Holdings Limited

  2、注册号:180539


  3、授权资本(美元):50,000.00

  4、成立日期:2007 年 1 月 16 日

  5、住所: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6、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7、股东情况:HPE 开曼为 Hewlett Packard Enterprise Company 间接控股的
全资子公司。

  8、关联关系说明:HPE 开曼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PE 开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者的基本情况

  (一)信华智联

  1、公司名称:北京信华智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斜街 9 号院 1 号楼 401

  5、法定代表人:金龑

  6、注册资本:195,7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75%、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25%。

  9、关联关系说明:因信华智联与公司 5%以上股东信达证券丰实 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受同一主体控制,属于一致行动人,信华智联属于公司关联方。


  10、财务数据:因信华智联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华智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信金融资产

  1、公司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1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5、法定代表人:刘正均

  6、注册资本:8,024,667.9047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信金融资产持股超过 5%股东为中
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6.4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股 24.76%)、中保融信私募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18.08%)。

  9、关联关系说明:中信金融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金融资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长石智华

  1、公司名称:北京长石智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12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17 号 2 号楼一层 A1007

  5、法定代表人:张宏建

  6、注册资本:50,275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长石智华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关联关系说明:长石智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石智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华信通

  1、公司名称:深圳招华信通一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3、成立日期:2025 年 11 月 6 日

  4、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 7888 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 B 栋 2201B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招商金葵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20,1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东情况:招华信通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招商金葵资本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其是招商局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