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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关于收购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2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3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恒丰”)及深圳启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启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92,000.00万元收购广东恒丰及深圳启德合计持有的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巴登城”)49%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49%

少数股权暨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的规定,依据对武汉巴登城审计、评估的预估情况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本次收购武汉巴登城49%股份事宜可能触碰重大资产重组。4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根据本次武汉巴登城的审计、评估结果,经公司和财务顾问测算,过去12个月内(含本次收购武汉巴登城49%股权)公司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资产累计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比例的50%,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进展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广东恒丰及深圳启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近日,公司接到武汉巴登城的通知,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武汉巴登城100%的股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