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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9

创维数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0-05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本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可执行。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12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148.99 万元人民币。

  2019 年 5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上述授权期限内,公司对该笔资金使用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从募集资金
专户中提取了 11,6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 年 3 月 6 日,该笔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 11,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45.07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5,003.41 万元(含利息),根据前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期间,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1、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 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本次审批的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中,部分资金将用于购买 非保本理财产品,主要是基于资管新规出台实施后,可选择的保本理财产品数 量减少,并叠加当前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保本理财收益率不断走低,购买低 风险、收益水平较好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回报率,公司将优先选 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作为受托方进行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9月28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
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界定的风险投资。

  3、公司内部审计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监督与
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情况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过去十二
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预期年化收益率(比较

    交易对方                产品                金额(万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是否赎回
                                                                                                      基准或者预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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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0    2020/7/16          2020/12/31                  5.2%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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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相关非保本理财产品。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创维数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创维数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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