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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0

华神科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了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公司已与成都远 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泓生物”)签订《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0日、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拟向远泓生物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1月21日、3月2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等内容。

    2021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受理通知。具体详见公司于7月6日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8月4日在
 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 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等内容。

    2021年8月5日,公司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进行回复,具体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关联方信息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远泓生物,远泓生物为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认购数量不超过74,285,714股(含本数),占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2.0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5101090007619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1TU3J3J

法定代表人        黄明良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年3月16日

营业期限          2016年3月16日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1栋1单元26楼2606号

                  生物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1栋1单元27楼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甲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远泓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2、鉴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远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撤回申请,双方一致同意, 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撤回申请且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于 2021年 1月20日 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2021年8月3日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
文件即行终止,双方同意不再享有或承担《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得以上述协议的约定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赔要求。

    3、双方确认,就《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

    4、乙方针对认购甲方发行股票所出具的声明及承诺等相关文件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无需继续履行相关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

    5、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终止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

    根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的授权范畴,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审 议程序符 合《公司 法》《证 券法》等 有关法律 、法规以 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是经与中介机
构认真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黄明良、欧阳萍、黄彦菱(HUANG YANLING)、王铎学、杨苹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

    五、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暨关联交易,是经与中介机
构认真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成都华 神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与成都 远泓生物 科技有限 公司关于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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